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管局揭露2家药品生产运营企业GSP认证查看状况

  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11月28日,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管局发布《药品生产运营企业GMP/GSP认证查看公示》。信息数据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施行法令》等规则,经自治区藏药审评认证中心根据《药品运营质量管理标准认证管理办法》安排现场查看和归纳鉴定,西藏长江医药有限公司GSP认证现场查看、添加运营规模专项查看契合《药品运营质量管理标准》及其附录要求;西藏旭康医药有限公司GSP认证现场查看契合《药品运营质量管理标准》及其附录和《西藏自治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规则(试行)》要求。

  现对上述2家企业查看状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日,自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11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和确诊药品)以上规模不含冷藏冷冻药品。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和确诊药品)以上规模不含冷藏冷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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