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水 标准合集
海水鱼糜 2024-04-01

  氨氮作为重要的水质评价指标,对于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具备极其重大意义。中国 在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838-2002)中对水质氨氮做了明确规定。一类水体的 氨氮标准值为小于等于 0.15mg/L,二类水体小于等于 0.50mg/L,三类水体小于等 于 1.00mg/L,四类水体小于等于 1.50mg/L,五类水体小于等于 2.00mg/L。这些水 质氨氮标准值,代表了我国对于各类水体的氨氮允许浓度,是我国对水质的一种基 本保护要求。

  在环保法规中,氨氮释放浓度更是有严格的规定。生活垃圾污水一级 A 标准为小于 等于 15mg/L,一级 B 标准为小于等于 20mg/L,二级标准为小于等于 25mg/L。工 业污水一级标准为小于等于 15mg/L,二级标准为小于等于 20mg/L,三级标准为小 于等于 30mg/L。这些标准对于保障我国的水环境质量,防止水体受到污染具有极 为重要的作用。

  我们需要认识到,氨氮浓度过高会对生态环境能够造成严重破坏。氨氮大多数来源于污 水和养殖业排泄的废弃物,如果这些物质直接排入水体,会引发水中生物质过量增 长,导致藻类大量爆发,进而引发各种各样的环境问题,如红潮、鱼类大面积死亡等。因 此,控制氨氮排放,严格执行环保法规,是保护我国水质、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 段。同时,各级政府及企业和事业单位也应积极采取环保技术,减少氨氮排放,提高水 处理效率,为保护我国的水环境质量作出积极贡献。

  水质氨标样是一种用于检测水中氨含量的标准样品,通常由纯水 和已知浓度的氨盐溶液混合而成。氨在水中的含量常常与水的源头、 解决方法和污染物质等有关,因此水质氨标样在环境监视测定、水质控制 和科学研究等领域中具有广泛的应用。使用水质氨标样可以准确地测 量水中氨的含量,以便及时采取对应的措施,保障水质安全和环境健 康。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而水的质量却必然的联系到人们的生命 和健康。水质指标众多,而氨氮是水质检测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水 质氨标样也变得十分重要。以下是有关水质氨标样的知识点:

  水质氨标样是在水质痕量氨测定中作为比对、校正和质控的标准溶液。 它是在一定的浓度下制备好的溶液,以便使用时与待测试的水样,按 照指定的办法来进行测量,从而得出正确认可的水质氨含量数据。

  水是我们正常的生活必须的消耗品,常常会因种种原因被污染、影响水质等 问题。其中,氨氮从化肥、生活垃圾污水等方面来源广泛,极易污染水体 而造成水质污染,使得氨氮含量不可忽视。因此,对水中氨氮的含量 做准确测定至关重要,而水质氨标样则可当作质控的工具来保证 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1. 粉末式水质氨标样的制备方法:加入一定量的金额氨至一定分子配 比的溶液中,然后在不低于 20℃的恒温水中彻底溶解,以制备制定浓 度的氨基溶液标准,将标准溶液通过秤量精密配比的氨专用一级计量 瓶制成粉末,装入常规容量的瓶中密封储存。

  以下是关于水质氨氮含量的一般指导值: 1. 河流、湖泊和水库 - I 类:氨氮含量小于 0.1 mg/L; - II 类:氨氮含量小于 0.5 mg/L; - III 类:氨氮含量小于 1.0 mg/L; - IV 类:氨氮含量小于 5.0 mg/L; - V 类:氨氮含量小于 10.0 mg/L。 2. 地下水 - I 类:氨氮含量小于 0.05 mg/L; - II 类:氨氮含量小于 0.2 mg/L; - III 类:氨氮含量小于 1.0 mg/L; - IV 类:氨氮含量小于 5.0 mg/L; - V 类:氨氮含量小于 10.0 mg/L。 请注意,地方政府或相关机构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水资源特点、用途和环境承受力制定 更为具体的水质氨氮含量标准。建议在实际应用时与相关机构咨询,并遵守当地的监管政 策。 不同的水质标准可能对氨氮含量的监测频率和方法也有所要求。在进行水质监测时, 应结合当地的技术指导和监测要求做适当的采样和分析操作。 水质氨氮含量标准应与其他相关水质参数一起考虑,以确保水体的安全和可持续 利用。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水质中氨氮含 量的限制如下:

  - 饮用水:0.15mg/L - 表示江河、湖泊等广泛用途的水:0.5mg/L - 其他水体(如工业用水):10mg/L

  需要注意的是,不一样的地区或不一样的行业对氨氮含量的标准可能会有 所差异。因此,在具体应用时,还需要参考相关的区域标准或行业标 准。

  国家标准有的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中天然钍和铀的测定。天然钍测定方法测定限为 1×10**-8g/g 灰。 天然铀测定限为乙酸乙酯萃取-荧光计法 2×10**-8g/g 灰;三烷基氧膦(TRPO)苯取-荧光计法 1×10**-7g/g 灰;N235 萃取-分光光度法 1.5×10**-8g/g 灰;目视荧光法 4×10**-7g/g 灰;激 光荧光法为 2.5×10**-8g/g 灰。 2 引用标准 GB 6768 水中微量铀分析方法 GB 14883.1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总则 3 天然钍测定方法-三烷基(混合)胺(N235)萃取-分光光度法 3.1 原理 三烷基(混合)胺(N235)是一种混合三烷基(主要辛基)叔胺,其性质与三正辛胺相似。 食品灰用硝酸和高氯酸浸取,溶液经磷酸盐沉淀浓集铀和钍,在盐析剂硝酸铝存在下以 N235 从硝酸溶液中同时萃取钍和铀,首先用 8mol/L 盐酸溶液反萃取钍,再用水反萃取铀,分别以 铀试剂 III 显色,进行分光光度测定。本法可用于食品中铀和钍联合或单独检验。 3.2 试剂和材料 钍标准溶液:取 0.600g 硝酸钍[Th(NO3)4·4H2O]溶于 50mL 5mol/L 硝酸溶液中,转入 500mL 容量瓶,用 0.5mol/L 硝酸稀释至刻度,此贮备液用重量法标定。按标定结果用 lmol/L 硝酸将一定量贮备液准确稀释成 1.00μgTh/mL 的钍标准溶液。 标定:准确吸取 30.0mL 贮备液于烧杯中,加 70mL 水,加热至 80℃左右,以酚酞作指示 剂,用氨水沉淀钍,沉淀用无灰滤纸过滤,0.1%氨水洗涤几次后,放入已恒量的坩埚中烘干, 炭化,900℃灼烧成二氧化钍,恒量,计算出准确钍含量。 3.2.2 10%N235 萃取剂:将 50mLN235(工业纯),50mL 乙酸乙酯、50ml 丙酮混合后,或 单用 50mLN235,以环已烷稀释到 500mL,再用 2mol/L 硝酸溶液

  液体无水氨(GB 536-86)国家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由氢、氮气在高温、高压下直接催化合成制得的液体无水氨(液 氨)。 其主要用途为制造硝酸、无机和有机化工产品、化学肥料以及冷冻、冶金、医 药等工 业原料。 分子式:NH3 分子量:17 03(按 1983 年国际原子量) 1 引用标准 GB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3723 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 GB8570 1! 8570 7 液体无水氨检测验证的方法 2 技术要求 2 1 外观:无色液体。 2 2 液氨应符合下表要求: 标准: GB536-88(国家标准) 质量指标 序号 项 目 试验方法 优级 一级 合格 1 氨含量,% 不小于 99.90 99.80 99.60 2 残留物含量, 0.10(重量法) 0.20 0.40 重量法 3 水分,%不大于 0.1 --- ---

  4 油含量,(mg/kg) 不大于 5(重量法) --- --- 重量法 5 铁含量,(mg/kg) 不大于 1 --- --- 红外光谱法 3 检验规则 3 1 液氨应由生产厂的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验证,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液氨 符合本 标准要求。 3 2 每批出厂的液氨都应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内容有:生产厂名 称、产品的名字 、产品等级、批号或槽车号、生产日期、产品净重或件数、本标准 编号。 3 3 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规定核验所收到的液氨是不是满足要求。 3 4 液氨用钢瓶灌装时,每批 100 瓶以上者按总数的 2%取样;30! 100 瓶者在 不少于 2 瓶内取样;30 瓶以下者在不少于 1 瓶内取样。取样时钢瓶应平置于露天特制 座上,阀门向下。 液氨用槽车装运时,槽车应装有专用取样设备。 液氨用钢瓶或槽车装运时,也允许生产厂在灌装前取样检验。 3 5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规定要求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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