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
海水鱼糜 2023-09-12

  2019年,温州市区(不包括洞头区,下同)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7.0%,其他各县(市、区)环境空气优良率96.0%—99.7%。市区酸雨率74.1%,其他各县(市、区)酸雨率2.4%—74.1%。全市地表水水质功能区达标率78.9%,比上年提高6.5个百分点。瓯江干流、楠溪江、飞云江、鳌江水质为优;温瑞塘河、瑞平鳌塘河、江南河网、乐清塘河水质为轻度污染;各水库及大荆溪、清江、寿泰溪、会甲溪、甘宋溪水质均为优。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市区及其他各县(市、区)区域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均属二级(较好);温州市区、洞头区和各县(市)昼间城市道路交互与通行噪声均为一级(好)。市区功能区噪声达到国家标准的有2、3、4类区的昼、夜间噪声和1类区的昼间噪声;1类区的夜间噪声超标2.5分贝。全市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基本保持稳定,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无明显变化。

  淡水环境2019年,温州市市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76个,其中河流监测断面68个、湖库监测断面8个。水质监测结果为,Ⅰ—Ⅲ类水质的断面50个(Ⅰ类4个、Ⅱ类33个、Ⅲ类13个),占65.8%;Ⅳ类水质的断面17个,占22.4%;Ⅴ类水质的断面9个,占11.8%;无劣Ⅴ类水质的断面。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要求的断面60个,占78.9%。与上年相比,温州市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增加5.3%;Ⅳ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5.3%;Ⅴ类水质断面与上一年持平;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要求的断面比例增加6.5%,总体水质比上年略有改善。温州市地表水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76个断面的氨氮平均浓度比上年下降1.5%,总磷平均浓度与上年持平。其中氨氮的断面达标率(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要求的比例)78.9%,比上年增加2.6%;总磷为90.8%,与上年持平。

  瓯江(温州段)水质为优,干流小旦、杨府山断面水质为Ⅱ类,龙湾断面水质为Ⅲ类,均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要求;一级支流楠溪江碧莲、石柱、沙头、清水埠4个断面以及一级支流菇溪黄坦断面、一级支流戍浦江外垟断面水质均为Ⅱ类,均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要求;与上年相比,除龙湾断面水质下降一个类别外,其余断面水质类别均保持不变。飞云江水质为优,乌岩岭、百丈口、南岙3个断面水质为Ⅰ类,赵山渡、飞云渡口、潘山、峃口、珊溪水库中、珊溪水库坝前、百丈漈、泗溪8个断面水质为Ⅱ类,第三农业站水质为Ⅲ类,均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要求;与上年相比,泗溪、南岙断面水质提升一个类别,第三农业站、峃口、珊溪水库中、珊溪水库坝前断面水质下降一个类别,其余断面水质类别保持不变。鳌江水质为优,其中顺溪断面水质为Ⅰ类,埭头断面水质为Ⅱ类,江屿、方岩渡、江口渡3个断面水质为Ⅲ类,均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要求;与上年相比,方岩渡、江口渡断面水质提升一个类别,其余断面水质类别保持不变。

  温州市平原河网水体流动性普遍较差,自净能力弱,呈现明显的氮、磷营养型污染特征。39个监测断面中,水质类别为Ⅱ类的5个,占12.8%;Ⅲ类的8个,占20.5%;Ⅳ类的17个,占43.6%;Ⅴ类的9个,占23.1%,无劣Ⅴ类的断面。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要求的断面23个,占59.0%。与上年相比,Ⅱ—Ⅲ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增加5.1%;Ⅳ类水质的断面比例下降5.1%;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保持不变。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要求的断面比例增加7.7%。温瑞塘河23个监测断面中,水质类别为Ⅱ类的4个,占17.4%;Ⅲ类的4个,占17.4%;Ⅳ类的10个,占43.5%;Ⅴ类的5个,占21.7%。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要求的断面占56.5%。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与上年相比,Ⅱ类水质的断面数增加1个,Ⅲ类的保持不变,Ⅳ类的增加2个,Ⅴ类的减少3个;氨氮平均浓度下降8.1%,总磷平均浓度增加0.6%,水质得到持续改善。瑞平鳌塘河7个监测断面中,水质类别为Ⅲ类的3个,占42.9%;Ⅳ类的3个,占42.9%;Ⅴ类的1个,占14.2%。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要求的断面占71.4%。主要污染物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与上年相比,Ⅲ类水质的断面数增加2个,Ⅳ类的减少3个,Ⅴ类的增加1个;氨氮平均浓度下降3.8%,总磷平均浓度增加6.3%。江南河网6个监测断面中,水质类别为Ⅱ类和Ⅲ类的各1个,各占16.7%;Ⅳ类的4个,占66.6%。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要求的断面占83.3%,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与上年相比,朱家闸断面水质下降一个类别,其余断面水质类别保持不变;氨氮平均浓度增加15.9%,总磷平均浓度下降3.3%。乐清塘河3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Ⅴ类,均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要求。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与上年相比,Ⅳ类水质断面减少2个,Ⅴ类水质断面增加2个;氨氮平均浓度增长1.4%;总磷平均浓度增加4.5%。各水库及大荆溪、清江、寿泰溪、会甲溪、甘宋溪水质均为优;与上年相比,各断面水质类别保持不变,均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要求。

  温州市县级以上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共10个,其中河流型3个、湖库型7个。按《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838-2002)Ⅲ类标准评价,3个市级集中式水源地(赵山渡水库、泽雅水库和山根备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7个县级集中式水源地(乐清市淡溪水库、洞头区长坑水库、永嘉县楠溪江西向供水工程水源地和楠溪江东向供水工程水源地、苍南县桥墩水库、文成县珊溪水库、泰顺县友谊水库)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温州市有各类地下水动态监测点49个,其中国家级监测工程34个,国家级监测点2个,省级监测点1个,地区级监测点12个;水位监测点39个,水质监测点45个,水量监测点2个。与上年相比,永强平原地下水平均水位呈弱上升态势,苍南呈基本稳定态势。按《地下水品质衡量准则》(GB/T14848-93)评价,瓯海区孔隙承压水质量为较好;龙湾区、瑞安平原、平阳县孔隙承压水质量为较差及以上,鹿城区、苍南平原孔隙承压水质量为较差。

  海洋环境2019年,温州市监测海域面积8649平方千米。全年各月份中,近岸海域海水质量8月最好,5月为次,10月最差;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劣四类水质面积占比分别为31.5%、15.3%、6.7%、11.2%和35.3%。与上年相比,第一类、第二类水质面积占比下降32.9%,第四类、劣四类水质面积占比增加34.3%。近岸海域海水中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含量较高,导致海水总体呈富营养化状态。10月、5月富营养化程度较高,富营养化海域面积占比分别为83.8%和57.8%;8月富营养化程度较低,富营养化海域占比18.1%。

  全年,温州市近岸海域共发现赤潮5起,发生时间为4月—7月,累计赤潮面积855.3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苍南、平阳、瑞安、洞头近岸海域。赤潮优势种主要是东海原甲藻、赤潮异弯藻和膝沟藻,其中赤潮异弯藻和膝沟藻为有害赤潮生物。与上年相比,赤潮发现次数增加2起,有害赤潮发现次数增加到2起,累计赤潮面积增加804.3平方千米;实施赤潮应急监测16次,累计发送赤潮信息传线余份。

  温州市监测海洋功能区52个,包括海洋保护区、农渔业区、旅游休闲娱乐区、港口航运区、特殊利用区、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和保留区七大类,实现了监测点位全覆盖。8月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56%,较上年下降20%。超标指标主要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温州市监测的12个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中,4月、10月水质达标率均为25%,超标指标主要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大气环境2019年,温州市区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7.0%。市区环境空气质量(AQI)为一级(优)的有127天,占总有效天数的34.8%;二级(良)有227天,占总有效天数的62.2%;三级(轻度污染)有11天,占总有效天数的3.0%。在三级的11天中,超标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细颗粒物。

  市区环境空气中的细颗粒物(PM2.5)日平均浓度范围5—84微克/立方米,达标率99.7%;年平均浓度28微克/立方米,第95百分位数浓度56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与上年相比,PM2.5年平均浓度下降1微克/立方米。洞头区和其他县(市)PM2.5日平均浓度范围3—79微克/立方米,除平阳县100%达标外,其余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超标率0.3%—0.6%;年平均浓度范围20—27微克/立方米,均达标;第95百分位数浓度范围38—54微克/立方米,均达标。与上年相比,洞头区、乐清市、苍南县年平均浓度会降低,文成县持平,其余县(市)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市区环境空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平均浓度范围为7—147微克/立方米,达标率100%。年平均浓度53微克/立方米,达标,略低于上年(54微克/立方米);第95百分位数浓度110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洞头区和其他县(市)PM10日平均浓度范围为3—178微克/立方米,除洞头区、乐清市有出现超标外,其余均100%达标;年平均浓度范围31—48微克/立方米,均达标;第95百分位数浓度范围为60—99微克/立方米,均达标。与上年相比,平阳县、文成县和泰顺县年平均浓度有所上升,其余县(市、区)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市区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日平均浓度范围为4—14微克/立方米,达标率100%。年平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20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日平均浓度第98百分位数13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洞头区和其他县(市)二氧化硫日平均浓度范围为3—15微克/立方米,均100%达标;年平均浓度范围为3—7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第98百分位数浓度范围为5—12微克/立方米,达标。与上年比较,洞头区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略有增加,苍南县和文成县略有下降,其余县(市)持平。

  市区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氮浓度日平均值范围为8—76微克/立方米,日平均浓度达标率100%。年平均浓度34微克/立方米,达标,与上年持平;日平均浓度第98百分位数65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洞头区和其他县(市)二氧化氮浓度日平均浓度范围为2—64微克/立方米,均100%达标。年平均浓度范围为8—33微克/立方米,均达标;第98百分位数浓度范围为18—60微克/立方米,均达到二级标准。与上年比较,瑞安市、永嘉县和泰顺县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有所上升,洞头区持平,其余县(市)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市区环境空气中的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6—204微克/立方米,达标率97.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136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洞头区和其他县(市)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4—191微克/立方米,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范围为89—137微克/立方米,均达标。与上年相比,瑞安市、永嘉县臭氧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数浓度会降低,其余县(市、区)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市区环境空气中一氧化碳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3—1.4毫克/立方米,达标率为100%;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洞头区和其他县(市)一氧化碳浓度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2—1.7毫克/立方米,均100%达标;各县(市、区)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数浓度范围为0.8—1.0毫克/立方米,均达标。与上年比较,洞头区和平阳县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数浓度有所上升,文成县会降低,其余县(市)持平。

  市区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2.16—3.76,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小到大排名依次为:泰顺县、文成县、洞头区、平阳县、乐清市、苍南县、永嘉县、瑞安市和温州市区。温州市6项监测指标单项质量指数由小到大排名依次为: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

  2019年温州市9个区域降水pH值均值为4.76—6.15,酸雨率范围为2.4%—74.1%,全市平均酸雨率为44.4%,低于上年水平(50.0%)。永嘉县、文成县、泰顺县属非酸雨区,乐清市、瑞安市、平阳县属轻酸雨区,温州市区、洞头区、苍南县属中酸雨区。与上年同期相比,温州市区、永嘉县、泰顺县降水pH值年均值会降低,平阳县持平,其余县(市、区)降水pH值年均值有所增加。

  2019年温州市平均霾日数为23.4天,比上年增加7.3天,出现的霾天气以轻微影响为主,占霾日数的96.6%,轻度霾影响占3.4%,全市各地均无中度及中度以上霾影响。温州市区、瑞安市和乐清市是霾的多发地,1月份、10月份和12月份是霾的多发期。与上年相比,全市平均轻度霾等级日数有所减少,轻微霾等级日数有所增加,市区霾日总数持平(29天),轻度霾等级日数减少2天。

  声环境2019年,温州市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4.8分贝,比上年下降了0.1分贝;市区昼间城市道路交互与通行噪声平均值67.9分贝,比上年增长了1.1分贝。市区昼间区域噪声主要声源为生活噪声,占所有声源比例的42.5%,其次为交通噪声,占所有声源比例的34.9%。各县(市、区)昼间区域噪声主要声源均以生活噪声为主。市区及其他各县(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52.1—54.9分贝,都属二级(较好)。与上年相比,瑞安市区、苍南县城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持平,洞头区、乐清市区、永嘉县城、泰顺县城有所增长,温州市区、平阳县城及文成县城会降低。其中永嘉县城、泰顺县城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上升幅度较大。

  2019年,温州市区及其他各县(市、区)道路交互与通行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在64.6—67.9分贝,道路交互与通行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评价结果均为一级(好)。与上年相比,温州市区、平阳县城、文成县城、泰顺县城区域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有所增加,洞头区、乐清市区、瑞安市区、永嘉县城、苍南县城区域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会降低,其中永嘉县下降幅度较大。

  2019年,温州市区各类声功能区共有噪声监测点15个,其中1类功能区监测点3个、2类5个、3类4个、4类3个。监测结果为,除1类功能区的夜间噪声超标2.5分贝外,其余功能区的昼间、夜间噪声均达标。与上年比较,昼间、夜间平均噪声均有不同程度增加。

  固体废物2019年,温州市普通工业固废产生量360.76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355.30万吨,处置量4.18万吨,贮存量1.28万吨,综合利用处置率99.65%。产生量列前三位的是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全市工业危险废弃物产生量18.71万吨,其中利用处置量18.32万吨,贮存量0.39万吨。产生量列前三位的是垃圾焚烧飞灰、表面处理废物和废酸。全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2家,医疗废物收集量0.96万吨,集中处置量0.96万吨,无害化集中处置率100%。全年,温州市城镇生活垃圾收集量为304.44万吨(含餐厨垃圾,下同),全年累计处置304.44万吨,其中市区154.88万吨,其他县(市)149.56万吨,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处置方式以焚烧为主,填埋为辅。

  辐射环境2019年,温州市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γ辐射、空气、饮用水、近岸海水及生物、土壤等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基本保持稳定,主要江河水系个别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高于1983年—1990年全国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时的放射性水平;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无明显变化。全市9个环境监测点瞬时γ辐射剂量率年平均值为75nGy/h,与1983年—1990年全国环境调查时的瞬时环境γ辐射剂量率处于同一水平。累积剂量测得的环境γ辐射剂量率测值范围为106—123nGy/h,年平均值为116nGy/h,与历年监测结果无明显变化。全市气溶胶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铍-7活度浓度与往年监测结果相比有所升高,钾-40未检出;人工放射性核素碘-131、锶-90、铯-134、铯-137均未检出。飞云江第三农业站断面测得的钍、镭226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鳌江方岩渡断面所测得钍、镭226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和总β活度浓度高于往年;也高于1983年—1990年全国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时的放射性水平。市区饮用水源地赵山渡水体放射性活度监测结果与近几年相比无明显变化,均为环境正常水平,其中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均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的指导值。乐清湾近岸海域海水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历年监测结果相比无明显变化,均为环境正常水平,其中人工放射性核素锶-90和铯-137活度浓度均低于《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规定的限值,天然放射性核素铀、钍活度浓度低于1983年—1990年全国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时的测量值,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活度浓度有所升高。乐清湾全南美白对虾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正常范围。全市土壤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正常涨落范围,钍-232、镭-226与近几年相比活度浓度有所升高。全市环境电磁综合场强测值范围为0.4—0.8V/m,平均值为0.6V/m,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华盖山广播电视发射塔周边各测点在0.1MHz—3000MHz频段内的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平均测值范围为0.13—62μW/cm2。其中绿城公寓2幢楼顶测点可能受其他电磁辐射源的影响,第一、第二季度所测得的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较高,第三、第四季度以及其他测点各季度的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110kV、220kV、500kV输变电线路与变电站的工频电磁场监测结果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暴露控制限值(频率为50Hz)的要求。全市核技术利用单位611家,其中放射源使用单位36家,在用放射源96枚,大多分布在在全市医疗、科研、铜带钢带、塑料薄膜等部门与行业;射线家,在用射线台,大多分布在在工业探伤、医疗等领域。温州市2019年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205个,共收贮废旧放射源37枚,收储率100%。

  自然生态环境2019年,温州市土地面积为1816.50万亩,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耕地面积362.70万亩,较上一年度减少7695亩。其中水田239.15万亩,较上一年度减少6965亩;旱地123.55万亩,较上一年度减少730亩。全市平均耕地质量等别为8.70,与上一年度持平。温州市持证并且在用的矿山59个,其中固体矿产矿山50个,地热矿泉矿山9个。矿业从业人员2145人,矿石采掘量2121.80万吨。全市矿业开发分布不均衡,洞头开发强度最大,其次为平阳、苍南和乐清,再次为瑞安,其他依次为龙湾、永嘉、泰顺、瓯海和文成。是年,全市开发利用矿产11种,包括能源矿产1种(地热),水气矿产1种(矿泉水),非金属矿产9种,以开发普通建筑用石为主,其他非金属矿产次之,水气矿产与能源矿产所占比重较小。

  2019年,温州市发生地质灾害137起,其中滑坡102起、崩塌14起、泥石流21起,直接经济损失713.45万元,人员受伤2人。其中,乐清市发生83起、永嘉县发生39起、平阳县发生10起,鹿城区、洞头区、苍南县、文成县和泰顺县各发生1起。

  2019年,温州市林业用地面积77.77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7.30%。其中有林地67.71万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的87.07%;乔木林面积62.81万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92.80%;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面积1.66万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2%。全市森林覆盖率整体达到61.78%,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为每公顷57.02立方米。温州市有陆生野生脊椎动物361种,隶属于30目83科。其中两栖类29种,分隶于2目8科;爬行类51种,分隶于2目8科;鸟类242种分隶于18目49科;兽类39种,分隶于8目18科。现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1种,其中一级保护动物4种和二级保护动物37种,浙江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6种。现有的陆生野生脊椎动物中,40种被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63被列入《中国物种红色名录》,43种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简称CITES),19种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IUCN名录)。

  2019年,温州市有面积8公顷以上的各类湿地面积合计20.70万公顷,涉及湿地类型4类14型,其中面积占前5位的类型有浅海水域、淤泥质海滩、河口水域、永久性河流和库塘,合计湿地面积19.52万公顷,占温州市湿地总面积的94.29%,其中海与海岸湿地面积18.10万公顷,占比87.42%。全市各县(市、区)中,瑞安市湿地面积最大,为4.21万公顷,占温州市湿地总面积的20.35%;其次苍南县,面积3.92万公顷,占18.91%;再次洞头区,面积3.61公顷,占17.42%;其余依次为乐清市、龙湾区、平阳县、永嘉县、鹿城区、泰顺县、文成县、瓯海区。温州湿地地区有藻类植物566种,湿地高等植物159科453属839种;湿地植被类型11个,群系83个;较为重要的湿地野生动物89目397科1559种。珍稀濒危物种种类非常之多,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有12种、二级重点保护的62种、省级重点保护的15种,列入IUCN濒危等级的鸟类26种,列入《中日候鸟保护协定》的鸟类100种,列入《中澳候鸟保护协定》的鸟类47种。在全国乃至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环境保护中占了重要的地位。

  2019年,温州市在近岸海域开展海洋生态空间监测(含5个禁止类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个限制类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监测、海洋生态基础监测),包括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的种类组成、数量分布等。鉴定出海洋生物349种,其中浮游植物88种,以硅藻和甲藻为主;浮游动物135种(含浮游幼虫26类),以桡足类和水母类为主;底栖生物126种,以环节动物、节肢动物和软体动物为主。与上年同期相比,浮游植物密度略有下降,浮游动物密度和生物量有所上升,底栖生物密度和生物量有所上升。

  2019年,温州市有国家级保护区2个,分别为南麂列岛海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为承天氡泉省级自然保护区;县级自然保护区1个,为大洋坑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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