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委员和代表们关于预制菜的提案和建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这样回复!
淡水鱼糜 2024-03-02

  你们在提案中提到的建立健全预制菜标准体系、完善预制菜产业监管制度、维持长久的健康发展环境等建议,对我们工作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我们高度赞同。为严格落实习“四个最严”要求,我们从建立健全预制菜标准体系、加强预制菜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监管责任,筑牢预制菜安全底线,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支持预制菜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开展推荐性食品安全质量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在已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基础上,对食品和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基础、质量指标、检测的新方法等作出规定,为预制菜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按照预制菜产品原料、加工工艺等的不同,目前已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蔬菜、速食等领域发布了《冻卷羊肉》《冷冻鱼糜》《方便粉丝》等40余项推荐性国家标准。

  (二)推动预制菜区域标准制定。广东提出开展粤菜三大菜系预制菜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逐步制定完善预制菜从田头到餐桌系列标准。广西南宁率先在全国发布《预制菜术语》等3项预制菜区域标准,首创预制菜产业术语、分类及冷链配送标准。重庆发布《预制菜产业园区建设指南》《预制菜生产加工行为规范》等2项区域标准和《预制菜生产经营安全监管标准体系》工作指导性文件,支撑重庆预制菜产业集群化升级发展,为推进产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夯实技术基础。

  (三)引导预制菜团体标准制定。截至目前,共有24家社会团体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59项预制菜团体标准。中国烹饪协会发布的《预制菜》团体标准明确了预制菜的产品定义和边界,为预制菜的生产制作提供了重要参考是依据。中国饭店协会发布了《预制菜产品分类及评价》等2项团体标准,为预制菜的品质分级及生产质量管理提供标准指引。广东省企业创新发展协会、潍坊市蔬菜协会、汕尾市餐饮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立足区域优势,分别制定了《预制菜肴 广式烧鹅(鸭)》《预制菜质量发展要求 鲜切蔬菜》《预制菜 汕尾小米(薯粉饺)》等具有本地特色的预制菜产品团体标准。

  (一)严格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对预制菜生产经营者进行严格审查。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出台《长三角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指引》,进一步规范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二)加强预制菜生产经营者监督检查。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对预制菜生产经营者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预制菜生产企业加强对原辅料采购、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制度、贮存运输、追溯记录、标签标识等关键环节的控制。持续强化对中央厨房加工制作预制菜类产品的日常监管,确保预制菜类产品的食品安全。

  (三)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预制菜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细化生产加工各环节职责,把责任落实到人。积极推动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指导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制作预制菜的中央厨房和下游的贮存、运输、使用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

  市场监管总局将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力保障预制菜质量安全。一是逐步加强预制菜生产经营监管,督促预制菜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管理责任,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深度嵌入企业日常管理之中。二是继续支持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开展预制菜标准研究,根据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推进预制菜质量有关标准的研制工作。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和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对我们工作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我们高度赞同。为严格落实习“四个最严”要求,我们从加强预制菜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预制菜标准体系、规范预制菜追溯体系建设等方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监管责任,筑牢预制菜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严格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对预制菜生产经营者进行严格审查。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出台《长三角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指引》,进一步规范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二)加强预制菜监督检查。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对预制菜生产经营者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预制菜生产企业加强对原辅料采购、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制度、贮存运输、追溯记录、标签标识等关键环节的控制。持续强化对中央厨房加工制作预制菜类产品的日常监管,保证预制菜类产品的食品安全。

  (三)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预制菜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细化生产加工所有的环节的职责,把责任落实到人。积极推动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指导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强化制作预制菜的中央厨房和下游的贮存、运输、使用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

  (一)支持预制菜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开展推荐性食品安全质量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在已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对食品和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基础、质量指标、检测的新方法等作出规定,为预制菜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按照预制菜产品原料、加工工艺等的不同,目前已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蔬菜、速食等领域发布了《冻卷羊肉》、《冷冻鱼糜》、《方便粉丝》等40余项推荐性国家标准。

  (二)推动预制菜区域标准制定。广东省提出开展粤菜三大菜系预制菜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逐步制定完善预制菜从田头到餐桌系列标准。广西南宁率先在全国发布《预制菜术语》等3项预制菜区域标准,首创预制菜产业术语、分类及冷链配送标准。重庆发布《预制菜产业园区建设指南》、《预制菜生产加工行为规范》等2项区域标准和《预制菜生产经营安全监管标准体系》工作指导性文件,支撑重庆预制菜产业集群化升级发展,为推进产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夯实技术基础。

  (三)引导预制菜团体标准制定。截至目前,共有24家社会团体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59项预制菜团体标准。中国烹饪协会发布的《预制菜》团体标准明确了预制菜的产品定义和边界,为预制菜的生产制作提供了重要参考是依据。中国饭店协会发布了《预制菜产品分类及评价》等2项团体标准,为预制菜的品质分级及生产质量管理提供标准指引。广东省企业创新发展协会、潍坊市蔬菜协会、汕尾市餐饮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立足区域优势,分别制定了《预制菜肴 广式烧鹅(鸭)》、《预制菜质量发展要求 鲜切蔬菜》、《预制菜 汕尾小米(薯粉饺)》等具有本地特色的预制菜产品团体标准。

  (一)推动食品追溯标准制订。研究制定《追溯二维码技术通则》、《重要产品追溯 追溯码编码规范》、《电子商务交易产品可追溯性通用规范》、《跨境电子商务 产品追溯信息共享指南》、《进口冷链食品追溯 追溯体系通则》、《进口冷链食品追溯 追溯信息管理要求》等十几项追溯国家标准。制定了GS1全球追溯标准、基于GS1标准的生鲜果蔬追溯指南、肉禽行业追溯指南、水产品追溯指南等行业追溯实施指南,为行业提供参考,助力我国追溯体系与国际接轨。

  (二)开展国家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建设。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同意在海铁联运等七个领域开展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其中食品示范工程由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项目采用国际统一的GS1标准,依托条码、RFID、无线传感、快速检测等物联网技术,建成中国食品(产品)安全追溯平台,平台以商品条码和批次为基础追溯对象,在不改变公司制作流程、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基础上,帮企业实现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物流运输、销售记录等多个环节的全供应链追溯。截至目前,平台实现了上亿种产品的责任主体追溯和3万多家企业的产品过程追溯。

  市场监管总局将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力保障预制菜质量安全。一是逐步加强预制菜生产经营监管,督促预制菜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管理责任,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深度嵌入企业日常管理之中。二是积极推动《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完善制作预制菜的中央厨房的概念。三是继续支持农业、工信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开展预制菜标准研究,根据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推进预制菜质量有关标准的研制工作。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270号(商贸监管类207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制定预制菜标准规范预制菜发展,加强预制菜监管保证预制菜质量安全,对我们工作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我们高度赞同。为严格落实习“四个最严”要求,我们从建立健全预制菜标准体系、加强预制菜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监管责任,筑牢预制菜安全底线,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支持预制菜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开展推荐性食品安全质量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在已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对食品和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基础、质量指标、检测的新方法等作出规定,为预制菜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按照预制菜产品原料、加工工艺等的不同,目前已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蔬菜、速食等领域发布了《冻卷羊肉》《冷冻鱼糜》《方便粉丝》等40余项推荐性国家标准。

  (二)推动预制菜区域标准制定。广东省提出开展粤菜三大菜系预制菜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逐步制定完善预制菜从田头到餐桌系列标准。广西南宁率先在全国发布《预制菜术语》等3项预制菜区域标准,首创预制菜产业术语、分类及冷链配送标准。重庆发布《预制菜产业园区建设指南》《预制菜生产加工行为规范》等2项区域标准和《预制菜生产经营安全监管标准体系》工作指导性文件,支撑重庆预制菜产业集群化升级发展,为推进产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夯实技术基础。

  (三)引导预制菜团体标准制定。截至目前,共有24家社会团体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59项预制菜团体标准。中国烹饪协会发布的《预制菜》团体标准明确了预制菜的产品定义和边界,为预制菜的生产制作提供了重要参考是依据。中国饭店协会发布了《预制菜产品分类及评价》等2项团体标准,为预制菜的品质分级及生产质量管理提供标准指引。广东省企业创新发展协会、潍坊市蔬菜协会、汕尾市餐饮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立足区域优势,分别制定了《预制菜肴 广式烧鹅(鸭)》《预制菜质量发展要求 鲜切蔬菜》《预制菜 汕尾小米(薯粉饺)》等具有本地特色的预制菜产品团体标准。

  (一)严格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对预制菜生产经营者进行严格审查。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出台《长三角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指引》,进一步规范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二)加强预制菜生产经营者监督检查。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对预制菜生产经营者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预制菜生产企业加强对原辅料采购、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制度、贮存运输、追溯记录、标签标识等关键环节的控制。持续强化对中央厨房加工制作预制菜类产品的日常监管,保证预制菜类产品的食品安全。

  (三)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预制菜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细化生产加工所有的环节的职责,把责任落实到人。积极推动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指导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强化制作预制菜的中央厨房和下游的贮存、运输、使用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

  市场监管总局将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力保障预制菜质量安全。一是逐步加强预制菜生产经营监管,督促预制菜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管理责任,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深度嵌入企业日常管理之中。二是继续支持农业、工信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开展预制菜标准研究,根据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推进预制菜质量有关标准的研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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